(一)基本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四)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或初级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1门公共课(《经济基础知识》)+1门专业课
班型设置:精讲班;精讲班+冲刺班;冲刺班。
经济师中级职称也是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及居住证积分(可积100分)的优选,是很容易通过的职称考试之一。
考试设置两个级别:初级和中级。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人社部和上海人社局联合颁发相应级别、相应专业的经济技术资格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