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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中学是江苏省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按照省教育厅2011年8月通知要求:“试点学校选拔具有创造潜质的学生,进行整体设计,系统培养,努力创新拔尖学生的培养模式。”为确保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突破现有培养方式,加强初中、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和增强学生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努力使一批素质全面、基础扎实、学有余力的优秀高中学生的优势潜能得到更好的发掘、培养和发展。
二、招生对象
泰州市范围内各初中综合素质全面、具备发展潜能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面向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招生50人;面向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招生80人。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志向远大,性格阳光,学习习惯良好,学业成绩突出者。
2.初中阶段综合成绩优秀,在省、市各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初中校长实名推荐,综合素质优秀,且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等学科有突出才能和良好培养潜能者。
五、招生流程
1.报名
(1)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15%,(个别优质生源校报名人数不超过20%)以上三区的考生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名。
(2)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凡要求参加江苏省泰州中学综合素质测试的学生可以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学生本人或家长5月20日—6月19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军东路669号新校区南大门西侧门卫室)报名登记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填写好的报名表。
②奥赛获奖证书或市长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③反映学业水平或个性特长的其它证明材料。
④户口簿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
2.录取
(1)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中考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综合评价占10%(含平时成绩和各类竞赛获奖加分)。
(3)最终录取的考生其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统招线下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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