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2022-12-02 11:02:19
上海学泰考研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中,在职人员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成绩合格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证书,欢迎了解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权威途径。浙江师范大学肩负着引领区域教师教育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使命,为提升区域教师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渠道地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浙江师范大学积极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欢迎省内外在职人员积极报考。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师范大学于1979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学科。拥有国家级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课程28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学位申请流程包括两个阶段。
1.第 一阶段:课程学习与“全国统考”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4年内参加报考专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课程学习一般利用双休日、假期等时间,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以相关学院的安排为准。
申请人除参加课程学习之外,可同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每年组织一次,一般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具体以每年的通知为准。考生按照“全国统考”的报名时间及要求,在“学位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统考。
2.第二阶段:论文写作与答辩
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展学位论文开题,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申请人须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盲审和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院、学校两级学位委员会同意,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