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在职幼儿园园长;
幼儿园园长助理或相应岗位的人员;
从事幼教工作3年及以上;
历时一个学期(共四个月左右),每周一天(周六)。
每学年招生两次,分别为5月(上课时间为9月—1月)和12月(上课时间为3月—6月)。
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幼儿园课程、幼儿园政策与法规等课程;幼儿园制度管理、新时代背景中的家园合作、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幼儿教育活动评价等专题讲座;示范幼儿园管理及保教实践观摩等,共计140课时。
采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问题研讨、经验交流、专题讲座、考察调研等形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新任园长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每门课程均需考核,考核采用考查的方式。
2、学员修完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颁发“上海市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