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融介绍称,在全面推动社会动员方面,上海市教委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全市中小学“开学课”。全市举办宣传活动1.4万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万份,完成入户宣传680余万户。
黄融进一步介绍,上海市关于《贯彻〈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制定18个配套文件,在上海市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宾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目录、餐饮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用品目录、公共机构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目录、垃圾分类目录及投放要求、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办法等已陆续出台。
据悉,根据《条例》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或者其他可回收物回收经营者。对于个人违反此条例规定,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