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部分非户籍的家长选择送孩子到上海就读中小学,但很多的家长可能对孩子入学的要求还不太清楚,这篇「非户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求」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非户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求
6-14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如何安排?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四种情形之一:
首先情形:持有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第二种情形:持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从2017年7月1日起有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三种情形:持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登记;
第四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登记。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小学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